盡管今年來CPI一路高漲,卻未能阻止國家進行資源稅改革的堅實步伐。在經(jīng)歷了局部試點之后,資源稅改革終于做出實質性新動作。9月2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會議決定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
【政策公布及解讀】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安全生產“十二五”規(guī)劃》,部署建立完整、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
會議明確了“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的六項主要任務:(一)完善企業(yè)安全保障體系。將煤礦和非煤礦山、交通、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職業(yè)健康等作為安全生產的重點行業(yè)領域,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落實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嚴格安全生產標準,提高企業(y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二)完善政府安全監(jiān)管和社會監(jiān)督體系。加強監(jiān)管監(jiān)察隊伍和信息化等能力建設,創(chuàng)新監(jiān)管監(jiān)察方式,加強社會輿論監(jiān)督。(三)完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培養(yǎng)專業(yè)人才,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四)完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標準體系。加快修訂安全生產法,完善技術標準,推進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五)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健全應急預警和聯(lián)合處置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強化應急實訓演練,提高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六)完善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強化高危行業(yè)和中小企業(yè)一線操作人員安全培訓,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素質和社會公眾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識,構建安全發(fā)展社會環(huán)境。會議要求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考核評估,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落實重點工程項目,確保規(guī)劃順利實施。
會議對建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作出了部署,指出,我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很不完善,不僅影響廢物利用,而且極易造成環(huán)境污染,建立完整、先進的回收、運輸、處理、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已刻不容緩。一要完善回收處理網(wǎng)絡。建設、改造標準化居民廢舊商品回收網(wǎng)點,暢通生產企業(yè)回收大宗廢舊商品和邊角余料渠道,尤其要加強報廢汽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輪胎、廢棄節(jié)能燈等重點廢舊商品的回收工作。二要強化科技支撐。加強廢舊商品回收、分揀和處理技術攻關,提高裝備水平。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借鑒管理經(jīng)驗,引進先進技術。三要培育大型廢舊商品回收企業(yè),促進廢舊商品回收、分揀和處理集約化、規(guī);l(fā)展。四要加強對回收企業(yè)站點、回收加工經(jīng)營行為和市場秩序的監(jiān)管,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廢舊商品回收各環(huán)節(jié)的污染防治,杜絕二次污染。五要明確政府部門和生產、流通企業(yè)及使用者責任,修訂完善相關制度標準,加快將廢舊商品回收處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六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倡導環(huán)保健康、循環(huán)利用的生產生活方式。會議決定成立由商務部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部際協(xié)調機制,指導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工作。
會議在總結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經(jīng)驗的基礎上,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作出相應修改。
【名詞解釋】
從量計征
從量稅是指以征稅對象的重量、件數(shù)、容量、面積等為計稅依據(jù),按照固定稅額標準計征的稅收,又稱從量計征。
如我國現(xiàn)行稅制中的資源稅、車船使用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船舶噸稅等稅種,都屬于從量稅。消費稅中的黃酒、啤酒、汽油、柴油等應稅消費品以銷售數(shù)量為計稅依據(jù),也屬于從量稅。
香煙白酒這兩類是從價與從量并征。
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即以課稅對象的自然數(shù)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為計稅依據(jù),按這種方法計征的稅種稱從價稅。如中國產品稅的計稅依據(jù)為產品銷售收入,即產品的銷售數(shù)量與單位銷售價格的乘積。
資源稅改革歷程
1984年只對原油、天然氣、煤炭、鐵礦石征收,其他礦產品暫緩征收資源稅。
1986年財政部發(fā)布《關于對煤炭實行從量定額征收資源稅的通知》。
1994年擴大了礦產資源的征稅范圍,但對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征收范圍仍然有限,有百種以上的非金屬礦原礦未納入征稅范圍。
2010年6月新疆率先進行資源稅費改革,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2010年12月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推廣到西部地區(qū)的12個省、區(qū)、市。
油氣、煤炭、新能源或“表情各異”
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分析人士指出,暫行條例的修改意味資源稅改革向全國推廣的進程有望加快,對于完善稅制、調整經(jīng)濟結構、轉變經(jīng)濟增長方式、推動節(jié)能減排、擴大財政收入、促進地方經(jīng)濟發(fā)展等方面有積極意義。
分析人士表示,實施從價計征將大幅提高石油、天然氣行業(yè)的資源稅成本,相關板塊估值將受到?jīng)_擊,這一影響將較為長遠;煤炭未明確表示列入計價征收資源稅行列,暫時免于不利影響;新能源板塊或將受益;未來如果稀土、水資源、鐵礦石等資源品也納入計價征收行列,影響面將進一步擴大。
資源稅改革時間窗打開
國務院9月7日印發(fā)的“十二五”節(jié)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明確提出,積極推進資源稅費改革,將原油、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稅計征辦法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并適當提高稅負水平。此次修改資源稅暫行條例雖然沒有像此前市場預期中那樣將資源稅改革推廣到更多地區(qū)或全國,從價征收的品種也用了“原油、天然氣等品目”的表述,沒有明確將煤炭納入,但無疑仍是資源品價格改革跨出的重大一步。“今后從價征收就有了法規(guī)政策依據(jù),而不僅是幾個地區(qū)的試點。”分析人士表示,從地域和品種上進一步推廣從價征收無疑已經(jīng)提上日程。
2010年,為了加快新疆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中央決定率先在新疆進行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2010年12月1日起,又將在新疆實行的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推廣到西部地區(qū)的12個省、區(qū)、市。
西部相關省市負責人透露,西部省份在此次率先實行資源稅改革中所新增的稅收,都將主要用于資源產地的地方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這將有效促進當?shù)刭Y源、能源的合理開采與可持續(xù)利用。
在油氣資源稅改革已落實到位的新疆,今年前4月,新疆入庫資源稅19.37億元,同比增收14.70億元,增長314.6%。而12個省、區(qū)、市以外的地方政府對推廣資源稅呼聲很高。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今年“兩會”上曾表示,今年會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資源稅改革有利于進一步理順資源類產品價格,有利于促進節(jié)約使用資源、保護環(huán)境,同時也能夠相應地增加中西部地區(qū)、資源富集地區(qū)的財政收入,更好地提高保障改善民生的能力。
分析人士認為,當前,全球市場動蕩導致的國際資源品價格下跌,輸入型通脹趨緩,這些都為資源稅價格改革提供了契機。同時,國內8月份物價漲幅出現(xiàn)回落也為資源稅改革打開了時間窗口。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此前表示,如果下半年物價能夠趨于平穩(wěn),資源稅改革的寶貴時間窗口就已臨近,應該把資源稅的覆蓋面擴大,包括區(qū)域覆蓋面和品種覆蓋面。
石油天然氣板塊受沖擊
從價計征即按照征稅對象的銷售金額來計征。隨著資源價格的持續(xù)飆升,實施從價計征將大幅提高相關行業(yè)的資源稅成本。分析人士表示,一旦資源稅改革向全國范圍內推廣,石油天然氣板塊將受到負面沖擊。在資源稅改革向西部12省推廣時,中金公司曾預測,這或令中石油在2011年全年盈利減少2.5%。
不過,在此次暫行條例修改中,此前市場關注的煤炭和稀土行業(yè)的資源稅改革并未提及。分析人士表示,此次條例修改對石油股有負面影響,對煤炭股影響有限。同時,由于傳統(tǒng)能源成本的提高,對新能源如太陽能、風能、核能等行業(yè)或有有利影響。
從長期來看,未來隨著資源稅的改革到位,資源品的價格將理順。同時,上游勘探開采行業(yè)的暴利現(xiàn)象也有望得到緩解。
國務院決定資源稅增加從價定率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稅率
試點一年多后,資源稅改革開始向全國推廣。
昨日,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
自去年6月1日起,中國便率先在新疆實行資源稅改革,對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5%。去年7月6日,溫家寶宣布將該辦法擴大到西部十二個省區(qū)市(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四川省、重慶市、云南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值得關注的是,作為中國能源消耗的主體,占一次能源消耗70%以上的煤炭這次依舊未明文出現(xiàn)在資源稅改之中!BP世界能源年鑒2011》的數(shù)據(jù)顯示,中國煤炭生產和消費占全球比重接近一半,分別為48.3%和48.2%。
“對中石油影響最大”
由于此次擴大至全國的資源稅改革方案主要集中在石油、天然氣領域,因此國內產量越大的石油企業(yè)受影響程度越大。根據(jù)最新發(fā)布的半年報,中石油是國內第一大上游生產企業(yè),其油氣產量大致是中石化的三倍。
息旺能源分析師儲節(jié)旺對早報記者表示,“新的資源稅方案對中石油的影響最大。因為其在國內的油氣產量最多。”據(jù)其分析,之前從量征收,大致是每噸原油資源稅30元,現(xiàn)在可能得達到200-300元。
一位外資投行分析師稱,按照油價100美元一桶計算、如果資源稅改革在全國鋪開,按照5%的稅率計算,中石油一年需要上繳的資源稅將達到286億元人民幣。而去年,在西部12省區(qū)市采用新資源稅改革之后,中石油的資源稅為97.96億元。
資源稅改革鋪開到中東部地區(qū),中石油此次受影響的有位于東北的中國產量最大的大慶油田,位于華北的華北油田等。中石化被影響的則主要是勝利油田、中原油田和江蘇油田等。
在天然氣領域,中石油是受影響最大的企業(yè)。中國石油(601857)西南油氣田公司天然氣研究所的一位高級研究員告訴早報記者,之前從量征收的時候比例要比現(xiàn)在小得多。
在今年的業(yè)績發(fā)布會上,中石油曾表示在資源稅改革之后,是否可以適當調低暴利稅。對此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師稱這一要求并不合理。暴利稅是在上游利潤相當豐厚的情況下,防止其獲得暴利。而資源稅則是為了彌補資源輸出地的環(huán)境損失,兩者性質完全不同。“在國內油氣企業(yè)上游利潤依舊不錯的情況下,國家不應該因為資源稅改革,而削減暴利稅征收力度的。”
新疆資源稅一年增收35億
中信建投在今年7月份的一份報告中稱,“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是還高能耗、高污染的歷史舊賬,也是地方政府財政捉襟見肘的嚴峻形勢所迫。”值得關注的是,近來地方債務問題愈加突出。在兩大油利潤依舊不錯的情況下,資源稅推廣將有利于增加地方收入。
以最早實行從價計征的新疆為例,據(jù)中國政府網(wǎng)公開的數(shù)據(jù),在未進行從價計征的2010年1—6月,新疆油氣資源稅收入僅為3.71億元,而在實施從價征收的2010年7—12月,油氣資源稅收入已達21.64億元。
儲節(jié)旺稱,資源稅全國鋪開,對資源輸出地是重大利好。“這可以很好地平衡央企與地方之間的利益,讓地方共享資源開發(fā)的好處。之前那種模式對地方很不公平。因此對于此時全國推廣,我們感到并不意外。”
儲節(jié)旺同時稱,由于損失的只是央企的利潤,即結算后扣稅,因此不會對CPI造成任何壓力。不存在CPI高企,導致資源稅改革趨緩的說法。
◎資源稅
資源稅是以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的稅種。目前,中國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包括7個稅目的礦產品,分別為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
從量計征是指以征稅對象的銷售數(shù)量,按照固定稅額標準來計征;從價計征即按照征稅對象的銷售金額來計征。
在新疆地區(qū)率先試行的對原油和天然氣的資源稅改革,或將迎來雙向擴容。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在總結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經(jīng)驗的基礎上,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
會議還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作出相應修改。
據(jù)記者了解,資源稅改革的下一步即是雙向擴容,不僅是擴大從價計征范圍,而且是擇機向全國范圍推廣。國務院對資源稅暫行條例進行修訂涉及從價計征的范圍以及稅率的確定等。
早在去年6月1日,國家在新疆地區(qū)正式啟動資源稅改革,對原油和天然氣兩大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均為5%。這意味著,我國醞釀數(shù)載的資源稅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正式拉開大幕。
自此,國家推進資源稅改革的決心更加堅定。在日前召開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jié)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推進資源稅費改革被當作是節(jié)能減排的重要措施,也被明確提出。
在《關于2011年深化經(jīng)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當中,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也被放在了第二的重要位置,其中第一大任務就是要擴大資源稅改革實施范圍。
但是考慮到對物價上漲的影響,資源稅改革一直都盯緊CPI的趨勢。8月的CPI數(shù)據(jù)被市場認為見頂回落并處于逐步下行趨勢,這為資源稅改革開啟了寶貴的時間窗口。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認為,如果未來物價能夠趨于平穩(wěn),應該把資源稅的覆蓋面擴大,包括區(qū)域覆蓋面和品種覆蓋面,可考慮把從價計征品種擴大到煤炭。
但是,僅推進資源稅改革對于經(jīng)濟結構調整來說仍顯不足。為此,賈康呼吁,資源稅改革應該和以資源、能源價格形成機制為重點的價格改革聯(lián)動。
資源稅的“新疆模式”升級為全國模式。昨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做出修改,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并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
在我國大部分地區(qū),資源稅征收方式依然為從量計征,即以征稅對象的重量、件數(shù)、容量、面積等為計稅依據(jù)。目前各省區(qū)每噸煤資源稅的征收額度在2.5-3.6元,在從量計征的征收模式下,即使煤炭價格上漲上千元,資源稅仍以產量收取。隨著煤炭資源的日益稀缺,從量計征的資源稅征收方式,不但征收額度過小,更不能體現(xiàn)資源稅本身的價值。
相比之下,以課稅對象的自然數(shù)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為計稅依據(jù)的從價計征,更能體現(xiàn)資源稅征收的意義,目前我國僅在新疆、內蒙古等少數(shù)地區(qū)開始試點上述方案,其中新疆資源稅的稅率統(tǒng)一設定為5%。
“推廣從價計征后,對資源大省無疑是利好。”中投顧問能源行業(yè)研究員周修杰介紹,以新疆地區(qū)為例,新疆地區(qū)擁有克拉瑪依、塔里木、吐哈三大油田,以該地區(qū)2009年生產原油2518萬噸計算,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后,每年可為當?shù)卦鍪?/SPAN>40億-50億元,再加上其他資源,可為當?shù)刎斦黾咏?/SPAN>100億元的收入,資源稅可成為地方的重要稅種。
“現(xiàn)行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等7種資源,新疆資源稅改革只涉及石油和天然氣,如果考慮在全國推廣資源稅,應該會有更多礦產資源成為資源稅課稅對象。”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資源稅的推廣不僅涉及地區(qū)推廣,還涉及礦產范圍推廣,進一步擴大資源稅的征收范圍。
記者從中國政府網(wǎng)獲悉,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在總結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經(jīng)驗的基礎上,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此間人士稱,此舉意味著去年開始的資源稅改革進一步提速。
去年6月,此輪資源稅改革率先在新疆“破冰”。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當?shù)卦、天然氣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為5%。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向《經(jīng)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去年12月1日,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已擴大至西部12個省區(qū)。除計稅方法的改革,有關部門對資源稅部分品目的稅率也進行了調整。
業(yè)內人士指出,資源稅改革從形式上看是計稅方法的變化,但從實質上將提高資源稅稅負。伴隨著資源稅改革的新一輪提速,原油、天然氣等能源價格走勢將備受關注。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此前接受《經(jīng)濟參考報》采訪時認為,從新疆的情況來看,稅改只是增加了油氣企業(yè)的負擔,但相關企業(yè)不可能無限度地承受稅負,當它們無法承受時,有關部門調高價格就是必然的。換句話說,稅改意味著價格有潛在提高的趨勢。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今年3月曾指出,資源稅改革有利于進一步理順資源類產品的價格,有利于促進節(jié)約使用資源、保護環(huán)境。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富認為,稅制要進行結構性調整,資源稅改革是一個必然趨勢,資源稅改革導致企業(yè)稅負增加,可以考慮通過對其他稅種的適當調整使企業(yè)的稅負保持平衡。經(jīng)濟參考報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安全生產“十二五”規(guī)劃》,部署建立完整、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
會議在總結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經(jīng)驗的基礎上,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作出相應修改。
來源:中國證券報網(wǎng)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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